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>>辖区妇幼>>儿童保健>>婴幼儿保健
五官保健
     08-01-02

   听力筛查及监测
  1、目的和意义:
   开展小儿听力筛查工作,早期发现听力障碍儿童,早期诊断、早期治疗、对有言语障碍的儿童早期进行听觉言语训练,让听力障碍儿童经过治疗、听觉言语训练,能进入普通幼儿园、小学与听力正常的孩子一起生活学习,健康成长。
  2、听力保健对象:
   0~6岁儿童,重点为0~3岁儿童,尤其是具有听力高危因素的儿童。
  听力高危因素
(1)耳聋家族史。
(2)近亲结婚史。
(3)母孕期感染史(如风疹病毒、疱疹病毒、流感病毒、巨细胞病毒、弓形体病等)。
(4)母孕前有梅毒病史。
(5)新生儿头颈部或其他身体部位的畸形。
(6)出生体重<1500克。
(7)严重黄疸。
 ( 8)宫内窘迫或生后窒息、产伤。阿氏评分5分钟内0~3分。
(9)机械给氧时间9天以上。
(10)与感觉---神经性听损伤同时存在的综合征。
(11)睡眠过分安静,不怕吵闹。
(12)语言水平落后于同龄儿童。
(13)传染病史:脑膜炎、麻疹、腮腺炎、猩红热等。
(14)反复发作的中耳炎。
 ( 15)曾用过耳毒性药物(如庆大霉素、链霉素、卡那霉素、霉素、小诺霉素、水杨酸制剂、速尿、奎宁、氯奎等)。
(16)有头部外伤史。
  3、筛查工具与环境条件:
  (1)、 听力筛查仪:选用频率为 500~4000Hz
  (2)、 筛查环境需安静,噪声低于45dB(A声级),周围墙壁无镜子
  4、筛查时间及筛查方法:
(1)新生儿
  新生儿听力筛查在满月访视时进行。对产科筛过的新生儿可免筛。
(2)婴幼儿
  婴儿在8个月时筛查听力一次,1—2岁儿童在每年儿童大体检时筛查听力一次。
(3)3~6岁小儿:
  3一6岁儿童每年儿童大体检时筛查听力一次。


 口腔保健

 1、目的:
  培养儿童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,预防龋齿,降低龋齿发生率,提高儿童口腔健康水平。
 2、管理对象:
 本地段0~6岁的儿童。
3、管理内容:
(1)开展口腔卫生健康教育。
通过各种形式,开展对儿童、家长的口腔卫生教育活动,培养儿童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,预防龋齿。具体内容有:
①、提倡幼儿饭后漱口;茶水有防龋齿的作用,儿童可以适量饮茶或用茶水含漱。
②、培养3岁以上儿童早晚刷牙的习惯。指导家长教孩子有效的刷牙方法,并且使用保健牙刷及儿童含氟牙膏。
③、限制儿童吃糖量和次数。儿童用糖量每人每天不超过30克为宜,用糖次数每天不超过3次,提倡只在正餐时食用,食后立即漱口或刷牙。
④、纠正儿童吮指、吐舌、咬唇或咬物、口呼吸、偏侧拒绝等不良口腔习惯,防止各种牙颌面畸形。
(2)建立定期口腔检查制度:
①、儿童定期健康体检时进行口腔检查,登记乳牙萌出情况和龋齿发生状况。
②、 发现龋齿,及时充填治疗。

 眼保健常规

(一)、目的:
 1、宣传眼保健重要性,普及眼保健知识,提高家长对儿童视力异常的自我保健意识。
 2、早期发现视力异常的儿童,尤其应对视力高危儿童重点检查,及时矫治,减少儿童弱视发生率。
 3、早期发现弱视儿童,抓住时机及时治疗,提高弱视治愈率。
(二)、管理对象:本地段内0—6岁的儿童。
(三) 、管理内容:
  1、 开展视力保健健康教育
 (1)、宣传眼保健知识:
  ①室内光线充足,不在光线过强或过暗的环境下看书、画画。一次连续看书或画画时间不超过半小时。
  ②培养儿童良好的看书、画画姿势。眼与书之间的距离保持30~35厘米,书与桌面应成30~40度角度。
  ③看电视时应相距屏幕大于其对角线5—7倍的距离,连续看电视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。
 (2)、预防眼病及眼外伤:
指导家长对儿童的玩具和毛巾要经常清洗消毒,教育儿童不用脏手揉眼睛。发现眼病及时治疗,预防传染性眼病在家庭中蔓延。同时确保儿童安全的生活环境,防止眼外伤的发生。
  2、建立定期视力检查制度
  对4岁以上儿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视力检查。早期发现异常,及时确诊治疗。
(四)、视力检查要求:
  1、视力表:4岁以上儿童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(或标准对数视力表)。
  2、检查方法:采用人工照明的灯箱式视力表,距眼5米,高度应为眼与视力表上1.0(对数视力表5.0)的视标行同一水平。遮盖一眼,但勿压迫眼球,分别检查两眼。
(五)、儿童视力异常筛查标准:
  4岁儿童单眼裸眼视力≤0.6;
  5~6岁儿童单眼裸眼视力≤0.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