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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儿听力筛查
     07-12-07

    新生儿听力筛查是运用电生理检测的技术,对所有住院期间的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。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妇幼处的统一部署,海淀区作为北京市开展0-6岁儿童听力筛查试点于2003年11月正式启动。2004年7月正式被列为北京市常规工作,并于2004年三季度开始正式向北京市听力筛查中心上报听力筛查工作报表。

(一)、为何要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:
  1、儿童的发育期,脑具有可塑性,听觉、语言能力开发得越早可塑性就越高。
  2、不筛查,有50%得聋儿不能被早期发现。
  3、减少听力出生缺陷,提高人口质量是我国的基本国策。

(二)、听力筛查的目的:
  发现听力损失
  发现耳聋和迟发性耳聋
  最终目的:早期发现,早期治疗

(三)、海淀区开展听力筛查的医院
 开展听力筛查工作的产科医院共有16所,分别为:北医三院、解放军总医院、海淀区妇幼保健院、中西医结合医院、空军总医院、海军总医院、航天中心医院、世纪坛医院、武警总医院、解放军总医院第二附属医院、北京上地医院、解放军316医院、空军航空医学研究院附属医院、解放军总医院第二附属医院、四季青医院、北京海淀医院。

 (四)、听力筛查的程序
 新生儿出院前进行初筛,未通过者在42天内复筛;42天内复筛仍未通过者转听力检测中心进一步诊断。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应进行跟踪三年以上。如听力障碍高危新生儿人群,除耳声发射检测外还应进行脑干听性反应的检测等。

(五)、北京市儿童听力诊断中心指定医疗机构:
  共有六家单位:北京同仁医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北京协和医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解放军总医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北京儿童医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国聋耳康复研究中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

(六)、听力筛查的程序
  新生儿出院前进行初筛,未通过者在42天内复筛;42天内复筛仍未通过者转听力检测中心进一步诊断。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应进行跟踪三年以上。如听力障碍高危新生儿人群,除耳声发射检测外还应进行脑干听性反应的检测等。

(七)、工作要求
 1. 进行健康教育,告之家长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母婴保健法中规定的内容, 接受筛查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职责;使每个家长对听力筛查的意义有较详细的了解;
 2.告知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管理流程、筛查的特点及可能出现的问题,使家长了解,并给予配合;
 3.要求每个家长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。尊重家长的选择权。
 4. 作为法定的新生儿筛查项目,在实施中应本着科学认真的态度,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程序,尽量避免差错及疏忽(漏查、误诊)。
 5、负责的工作人员应参加北京市听力筛查的培训,取得资格证书。
 6、开展筛查工作按北京市统一的要求进行,报表人员及时准确报表。
 7、初筛未通过者在42天内复筛;42天内复筛仍未通过者转听力检测中心进一步诊断。转诊单位应认真记录并追访其结果,对未按时到听力检测中心确诊者督促其尽快去医院检查。
 8、应用北京市统一的诊断书、登记本、季报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