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提交证件:
1.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
2.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 孩子的户口本或在父、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未上户口证明(户籍部门出证明);
4.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或家属委员会公章;
上述材料准备好后,来我院医务科填写《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》并交 元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,给予补办出生医学证明,此证明上将注有“补办”字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