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两种情况,一种是怀孕前已有糖尿病,占20%;另一种是怀孕后才发生或首次发现血糖升高(糖耐量减低或糖尿病),不论轻重,也不论产后是否延续均称为妊娠期糖尿病,占80%。
妊娠期糖尿病属于高危妊娠,对母亲的影响包括引起妊娠高血压综合症、感染、羊水过多、产程延长、孕产妇死亡率增加。对子代的影响包括早产、先天畸形、死产死胎率增加、巨大儿、新生儿低血糖、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、儿童期肥胖、2型糖尿病发生率增加等。故广大孕妇应对此高度重视,建议在妊娠24-28周进行糖尿病筛查。凡有糖尿病家族史、孕期尿糖多次检测为阳性、年龄>30岁、孕妇体重>90千克、反复自然流产、死胎或分娩足月RDS儿史、分娩巨大儿、畸形儿史者,为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,具有这些高危因素的孕妇尤其应注意进行糖尿病筛查。
在孕期如果孕妇体重增加过快,胎儿较正常胎龄偏大,羊水过多,孕妇出现多食、多饮、多尿等症状应及时筛查血糖。若确诊为妊娠期糖尿病,则属于高危孕妇,应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控制血糖,减少并发症的发生,并选择分娩的最佳时期;此外,孕妇应配合医生自行调整饮食控制血糖,每日宜少食多餐,尽量减少含糖量高的食物的摄入,并定期检测血糖。
90%妊娠期糖尿病分娩后血糖可恢复正常,但仍有一些于5-10年发展为糖尿病。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孕期空腹血糖明显异常者,产后应尽早复查空腹血糖,血糖值仍异常者应诊断为糖尿病合并妊娠。空腹血糖正常的妊娠期糖尿病患者,应于产后6周-12周行葡萄糖耐量试验,若异常,可能是产前漏诊的糖尿病。正常者也要每三年检查一次血糖,如再妊娠,60%-70%的患者可再次发生妊娠期糖尿病。